或许正因如此,他们从小便生长在远离外界的环境,德国郊区的小镇上,属于东方人的庄园,奢华,又充满着血腥。
他和明陌,本就是不应出生的存在。
明陌听了这话后先是一愣,转
看向似笑微笑的明谦,见后者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他撇子,自己又是最后想明白的那个。
其实,终究是他们欠她多一点,毕竟血肉养育之恩,无以为报,他们能
的,鸡
蒜
各种小事,仔细一算,也只有这些。
(一百一十五)前尘1
“如果那个女人愿意的话,把她接过来吧,”女人
发疼的额角,褪去一贯的强势,听得出是一种卑微的妥协,两年的时间,她不想再闹别扭下去了。
仿若
毒上了瘾,他们不缺钱,还未成年,已经学会抽烟喝酒逛夜店,学生,社会人,
女,野鸡,或清纯,或放
,只要没病干净,他都试着上了个遍,
十四岁开荤,品尝
爱,西方的女人总是豪放的,不拘小节,他爱上了
时飘在云端的感觉,他感觉得到女人
的温
,感觉得到自己频率加快的心
,挥汗如雨,如同堕落的灰尘接受圣经的洗礼,重回人间。
搬家嘤嘤嘤TAT
一男一女总是当着他的面
爱,毫不忌讳地放声呻
,宣
着内心深
猛烈的
望,不顾
德,不顾自己的
,就这样疯狂地
爱,
爱,一年半后,他莫名其妙地得来了个弟弟,和他长得不甚相像,某方面的
格却又如出一辙。
直到现在为止,他都不愿意
那个男人叫父亲。
一个从小得不到家族姓氏传承的孩子。
(一百一十五)前尘1
“不急,按照那个女人的速度,现在,他们应该已经在路上了,你可要
好心理准备……”
但事实已经发生,而他们索
健全,这么多年过去了也没出现什么
病,慢慢地,也就认了。
“母亲。”
都说血脉是会传承的,明谦坚信这一点,因为他和明陌对于死亡的亲近,对于鲜血的热爱,对于亡灵回归前撕心裂肺的向往,无一不复制着他的家庭,那罪恶的基因。
父亲与母亲近的不能再近的血缘关系。
,都足以让他将往事泯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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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三天....
母亲是在十四岁的时候生下的他,早产,营养不足,母
心力憔悴,他的出生并不完美,纯粹是为了巩固父亲和母亲的爱情基础,再加上极其重要的一点……
请假...
所以,他从小便懂得
与爱,血与肉,光与影,心灵永远沉睡在黑暗中,一辈子给罪恶当陪葬品,浑浑噩噩恍恍惚惚,十余岁迫于家族压力被父母送到另一个陌生的国度,连自己的母语都说不好,却不得不熟练地运用英语德语。
亲兄妹,父亲比母亲年长八岁,两人风华正茂的年纪,自己的心都未成熟,更何况有带了个见不得人拖油瓶。杀人,分尸,他甚至觉得自己是泡在血浆里长大的,父母虽是华夏国的国籍,却享受着“不受法律制约”的特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