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和解政府成立以后监狱系统的警察基本保持了
民时期的原状,只是更换了最高首长。丹以后调任国家警察学院的副院长,在一些正式的场合我有时会见到他。他有一次问我有几个孩子了,他应该是随口问的。我想,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在
民时代遭到过逮捕和关押的妇女中,有许多人永远失去了生育能力。
不
是男犯还是女犯。那居然还是在我入狱后第一次被提出监房的时候,当时任职春平监狱长的丹亲自告诉我的。那天他屈尊地进入女犯监区的115号囚室,态度和蔼地跟11501号女犯寒暄了一阵。我记得他问了我年纪,问了我有几个兄弟姐妹等等,并且许诺会在职责允许的范围内为我提供方便。我猜测,他可能是对传说中的反
民主义美女革命家多少有些好奇。
监狱长说:「对你们进行讯问是刑事警察的工作,按照惯例……他们的工作可能会很激烈……那样的时候……可能会对你们的衣物饰品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关于狱规,监狱的一项古怪的规则是不允许犯人穿鞋,理由竟然是木制的鞋底太
,有危险
。这主要针对的是当时普遍穿着的那种木
拖鞋。生活在那个时代的蔓昂城里,一定会对整个城中哒哒作响的木屐声印象深刻,当时即使是上
社会的聚会,女
赤足穿着
致的木屐都可以被看作是合乎礼仪的装扮。在一个
闷热的热带城市里那会是一种遵从自然和传统的方式吧。
那里不是监狱,没有狱规。审问者想
什幺就
什幺。妇女通常一开始就会遭到轮
的强暴,那时候她们
上穿着的所谓「私人财产」就已经被撕成碎片扔到不知
什幺地方去了。直到秘密审讯结束被送进春平监狱,我在等到家里送进来新衣服之前就不得不一直赤
着
。
「现在这样呢,我们可以确保犯人的私人财产是安全的。」
对于我,在春平时期的这些提审已经不是最激烈的了。如果秘密警察判断被逮捕的对象是比较的有价值,一般会在他们自己的秘密地点先行审问。我被捕后的
一个月就是在警察总
的地下室里度过的,那才是一段非常,非常痛苦的时间。
他带着两个手下跟着他。然后其中的一个给我打开了手铐,又蹲下去开我脚上的锁,然后他们告诉我说我必须就在他们面前把自己脱得一丝不挂。
然后就会是无穷无尽的酷刑,直到犯人完全崩溃为止。几乎没有什幺人,不
是女人还是男人,能够坚持过一个星期以上的。我也没有。
他说。
于是我脱掉
上的所有私人财产,包括内
,按照狱规把它们叠整齐以后放进枕
底下。他的手下再公事公办地把赤条条的我重新铐上手,锁上两只脚。
不过以后一直有人指出,
民时期的春平所执行的
理制度其实要比现在好很多,在现在,狱警在那里面强暴女犯,甚至让男女犯人杂居的传闻差不多已经是公开的秘密。而公平地说,当时我在春平监狱里从没有在
的方面受到过监狱看守的
扰。
我以后也一直没有孩子。
这样就是那条走廊了,经过廊口的值班室,经过门边的哨兵出后门,站在阳光里贪婪地呼
外面自由的空气……讯问室不在监室的这座楼里,靠院子后墙的一排平房距离主建筑稍远一些,狱卒在那里把我们交给
里来的刑事警察。这个地方是备有拷打工
的。
「嗯,是这样的……」
大半年时间中始终给我
着手铐和脚镣,脚镣还是一种十多公斤的最重型号。在那次后来变成为一个着名历史事件的审判以后还给我
了两个月的背铐,不
是吃饭,还是排
,都没有给我打开过。
用铁夹夹在女人
感的
位,警察们坐在一边摆弄着电源开关,通上电的时候全
里面的所有
官都象是正被拉扯着分裂开去,汗水会从全
上下一下子
涌出来,两三回以后地下就积起了水渍。停下电的时候他们提一个装满的水桶过来,把我的
按在里面,开始是呛水,后来就会从肺里往外呛血。他们还往我的背上和
上浇过开水。几天以后我就没有什幺抵抗的意志了,他们要我说什幺我就说什幺。不过使秘密警察们
痛的问题是,我确
另一条更加蛮横些的规定是被提审的犯人必须脱光自己。不
天气是冷是热,也